政策背景
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,国家在政府采购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,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提供了诸多便利和优惠。
核心优惠政策
1. 预留份额
政府采购项目需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份额:
- 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%
-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%
-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、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预留该部分预算总额的30%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
2. 价格优惠
对于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,中小企业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:
-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%-20%的价格扣除
-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
- 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
3. 保证金减免
- 鼓励采购人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
- 可以使用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
- 履约保证金比例适当降低
4. 联合体投标
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:
-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可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
- 联合体协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比应超过30%
如何证明中小企业身份
投标时需提交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,包括:
- 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- 从业人员、营业收入、资产总额
- 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
- 真实性承诺
注意事项
- 如实填写声明函,虚假声明将被列入不良记录
- 及时关注各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更新
- 充分利用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获取政策信息